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及社会心理指导师:
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连续3年被列入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工程。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 — 2022 )》,目前已经建成247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今年拟建100个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站),达到总数300个以上总目标。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京社领发〔2019〕4 号)规定,“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要履行枢纽作用, 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严格制定准入门槛”。根据该文件规定要求,2021年度,社心联督导师专家组在对全市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检查中,发现各区都有较好的社会机构参与此项工程。他们充分调动首都人才与心理专家高地资源,整合社会心理服务力量承接站点运营,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北京模式”得到很好贯彻落实。但是,也有的区没有使用社心联专家评选推荐机构,临时在市场上招标,使用未经考察的社工机构运营心理中心,不利于本区专业人才和机构培养,有的还属于无服务资质或超范围经营,与北京市社团管理办法不相符。
为实现“北京模式”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根据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京社领发〔2019〕4 号)规定职责,“要制定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社区准入制度,建立心理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管理体系,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运行机制”。向全市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及社会心理指导师发出通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本会申请承运2022年度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本会将组织社会心理督导师进行小组评审打分,按照得分多少向全市各区推荐,各区亦可根据优中选优原则选择作用。
1.评选目的。实现全市资源调配,协助社会心理服务力量不足的区完成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建设任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行业优胜劣汰机制,确保居民获得高质量的社会心理服务,提升居民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2.参评对象。具有心理服务站点建设意愿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及社会心理指导师。其中,无单位的个人申请者至少有三人以上小组或依托专业机构。
3.资质要求。机构须成立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工作业绩的必备条件。同时具备下列之一:①两名以上社会心理指导师;②社会心理督导师;③机构或法人为社心联个人或单位会员。其他专业如心理咨询师(治疗师)、社工师、政工师、教师等,不在此次本机构专业能力评审范围之内。可自行通过其行业组织向各区行政部门推荐。本机构向各区推荐不具备行政约束力。
4.期限要求。请于2022年2月16日之前,将能力评价申请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本会工作邮箱。2月底之前本会将组织评审评议,3月中旬向社会发布评价结果,并向各区推荐社会心理服务站(中心)承接名单。
联 系 人:邢东伶、刘骄阳
联系电话:13691492288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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