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第66号令《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依据《北京市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京社领发〔2019〕4 号),“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制定和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会心理指导人才岗位能力培训体系”要求,为满足社会和机构对老年心理服务人才的迫切需求,推进老年心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与普及化,决定于2023年2月至3月,举办第二期《老年心理服务人才专业技能》专项培训。
一、 培训目标
第一阶段通过网络教学培养300-500名志愿从事老年心理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初步掌握老年心理服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后续可进入中级、高级人才班培训,深入系统学习,最终胜任老年心理服务。
二、 培训对象
想学习老年心理知识、技能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养老机构实际从事老年养护的专职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心理指导师、社工师、志愿者、助老工作者及其看护老人的子女等。
三、 培训方式
以线上网络教学为主,老年心理基础知识、理论技术及实操练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四、 培训时间和内容
培训分为三个阶段(58学时)。
第一阶段:理论知识技术线上课程 (46学时)
第二阶段:理论知识技术实操练习(4学时)
第三阶段:理论知识技术线上复习指导(8学时)
培训时间为2023年2月至3月,每周1-3天,每晚2学时(7点至9点),以线上理论知识技术教学及实操学习为主。
五、培训课程
第二期《老年心理服务人才培训》课程表(2023.2-2023.6)
六、培训收费
全程培训费:2999元/期,不包括教材及考试费。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会员享受优惠价格:2799元/期;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老年心理专委会委员享受优惠价格:2699元/期。
注:培训结业证书可自行领取,如需快递证书,请自付快递费。
七、学员优惠政策
1、凡继续参加老年心理服务人才培训班,享有老学员优惠政策。
2、所有学员课程学习完毕后,继续在群管理保留微信,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专家持续提供老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咨询与指导,并提供推送了解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信息及通讯报道。
3、同等条件下,参与培训学员考试结业合格后,凡符合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条件者,可优先申请加入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
4、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可适当为学员提供免费参加实践活动的机会。
八、培训承办单位和师资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及专家团队(详见附件)。
九、考试和证书
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需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考核方式和内容为理论知识技能线上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颁发的“老年心理服务专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
十、培训报名
联系人:张洪兵
联系电话:13718242058
联系人:隆春玲
联系电话:13811032318
报名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缴费,缴费后通过系统提示,扫码进入“第二期老年心理服务人才培训学员”微信群。
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
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附:授课专家介绍
供稿|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
编辑|位真真
审核|丁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