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社会心理督导师公示名单

北京市社心联督导专委会研究决定

  2021年12月5日上午,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督导专业委员会召开线上会议,联合会秘书处汇报第一届社会心理督导师培训、督导、实习与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站检查督导等实践情况,研究批准首批社会心理督导师公示名单。张青之、林永和、岳晓东、张仙飞、杨智辉、祝卓宏、孙晓敏、梁红、班春燕、李媛媛、田洁红等委员出席,赵艺敏、闫芳发表书面意见。

  第一届社会心理督导师培训班共有116名学员,经过三个多月学习,半年多督导与实践,完成了90学时线下理论与技术培训,学员小组接受了24学时以上的专家团体督导。其中,理论考核70分以上、专家面试合格、实习超过40学时的共有29名督导师;理论考核60分以上、专家面试合格、实习超过40学时的助理督导14名。会议研究决定,对于以上43名同志按照成绩和实践时间,分别给予公示为督导师和助理督导师,公示名单附后。

  专委会一致认为,首批社会心理督导师培养采用办培训班的方式,选拔过程包含了理论考核、面试,从116人当中选拔出29名公示督导师和14名助理督导师公示,程序严格、过程公正、上榜的比例低,比推荐制更具有严肃性和严格性,体现了社会心理督导师的含金量。尤其是在专家带领下参加北京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的行政性督导与检查,当面向16年区社工委民政局书记局长做汇报,这是“在战场上真刀实枪的训练”。北京市人大代表、督导专委会委员班春燕说:第一批学员有专家带队、组成五人一组下基层检查、上课指导,对服务站工作和员工帮助很大,很遗憾没有参加这次督导师学习。

  专委会专家在总结首批社会心理督导师培训模式中,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第一,设置考察期。明确公示期不少于10天,所有获得资质的人员都要公布成绩与培训时间等参数,还要听取各方面对第一届社会心理督导师的反映,存在职业或者道德方面问题要一票否决。第二,建立任期制。被公示并获得督导师或助理督导师资质,保有期一般定为四年。四年后需要再次完成申报书,经过专家委员会批准,可以连任。第三,建立注册制度。每两年注册一次,需要完成继续教育时数、社会实践时数、参加专业会议、公益服务等方面考核。第四,完善评审体系,由专委会秘书处进行履职绩效考核、胜任力考核,在职继续学习等,以督促他们不断学习,保持这支队伍的专业性、严格性和职业自豪感。

  张青之会长总结指出,社会心理督导师是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他们象新苗一样需要专家教授爱护扶持。中华文明五千年生生不息,千工万艺离不开“师徒传承”,督导是心理学人必由之路,建立督导师队伍,就是为建立社会心理工作体系培养“师傅”,希望各位专家站在建设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高度负起责任,在工作当中去对标去落实,满怀热情,把社会心理督导师培养这项工作做好。近期北京市社会心理工作联合会督导专业委员将筹备举行社会心理督导师和助理督导师授牌和颁发证书、入驻社会心理服务站仪式。下一步要进一步开发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岗位,建立具有首都特色的社会心理指导人才岗位能力培训体系,探索社会工作者向心理服务专业发展的道路,培养社会心理督导师,构建督导人才体系。

公示名单

首批社会心理督导师(29名)

  王海涛、熊德杰、许涛、刘晓丽、陈峰、裴晶莹、马文生、刘慧玲、张爱华、李媛媛、贺美玲、张瑶瑶、宋萍、郝琳、张铁军、王娟娟、王秀芬、王丽、何哲、田洁红、刘玲、李赟、张国宪、王建林、张海伦、孙月芬、马宏、沈意、崔素华

首批助理督导师(14名)

  刘丽慧、孙伟通、张红霞、刘惠、崔艳梅、金东海、邹研明、姜智、王桂苹、唐艳、徐俊杰 、杨秀清、董海莲、孙利平  

编辑|位真真

审核|丁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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