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北京《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发布

近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制定的我国社会心理学领域的第一个地方标准——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正式发布。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部分,旨在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提高国民心理健康水平,实现善治。”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本市没有社会心理服务相关标准,迫切需要标准的支持和引领。《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的发布实施将促进站点的作用发挥,为着力形成一批设备完备、制度完善、服务优质、惠及群众广、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提供标准引领。

        据悉,《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服务规范》以街道(乡镇)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社区(村)社会心理服务站服务管理运行工作情况为基础,重点反映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评价改进等内容。

        围绕社会心理服务站点的四大目标定位,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普惠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所涵盖的心理学知识宣传与普及、心理指导与辅导、社会心态监测分析与预警等内容分别进行规范。

在人员要求方面

提出每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至少要有2名社会心理指导人员。

在硬件配置方面

明确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功能区布局和功能区设备配置。

        考虑到社会心理服务站点正常运行,规范从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培训、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提出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心理服务站点作用发挥,对其提出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

        截至今年2月,全市已建成121个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分布在96个街道(乡镇),为近1400个社区(村)和辖区单位提供社会心理服务。2021年将重点支持新建100个以上街道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实现社会心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街道(乡镇)。预计“十四五”期末,全市将建成500个以上社会心理服务站点,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可及、普惠的社会心理服务。

新闻来源:北京社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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